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李迎新介绍,2020年至2022年,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、产品责任纠纷、网络服务合同纠纷等案件共计790件。从纠纷类型来看,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占比最高,为82.29%,该类纠纷产生原因多见于消费者认为商家欺诈、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法、虚假宣传等;产品责任纠纷占3.4%,产生原因多见于产品质量存在问题导致人身损害;网络服务合同纠纷占10.46%,主要是由于机票、酒店订单的履行、取消以及消费者无法获得商家信息时起诉平台责任、网络直播打赏等原因引发。

近年来,随着社会公众对“美”消费需求的增加,医美行业迅速发展,随之产生的用药、行医不规范问题多发高发。检察机关积极回应人民关切,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作用,督促行政机关加强监管,查处违法经营行为。同时,深化“检察+”协作格局,从个案办理扩展到类案监督,督促行政机关进行专项整治,引导从业者依法规范经营,系统治理医美服务痛点、难点,实现人民群众对安全医美、放心医美、健康医美的美好愿望。

“最关键的,是要确保消费者预交的资金安全。”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秘书长陈音江建议,首先,相关部门要在已出台的单用途预付卡管理条例的大框架下,进一步制定和实施相关细则,纳入规范化管理轨道,“要将条例落到实处”。特别是要对卡种金额、使用时长等方面进行评估和规范,加强对应的处罚措施和力度,增加相关企业的违法成本。其次,要在各地政府、行业的支持下,有效搭建预付卡的监管平台和保险制度,无论是采用银行来托管、担保机构来代偿,还是由保险公司承担后续理赔等方式,要给预付费资金戴上“法治笼头”,才能促进行业规范有序发展,从根本上解决预付费的问题。
